無錫無縫方管淬火處理時的需特別注意的事項
無錫無縫方管在淬火處理時,需要注意下列幾條關鍵:
(一)細長管材應盡量在鹽浴爐或井式爐中垂直吊式加熱,以減輕由于自重而產生的變形。
(二)截面大小不同的管件在同個爐中加熱時,小件應放于爐膛外端,大小件區別便是小件先出爐。
(三)每次裝爐量要與爐子的熱效率密切相關,裝爐量大時易壓溫,加熱時間需延長。
(四)無錫無縫方管淬水或鹽水的工件,淬火溫度取極限值,淬油或熔鹽的工件,淬火溫度取上限。
(五)行雙介質淬火時,在第一種淬火介質中停留的時間按前述三種方法控制,從第一種淬火介質移入第二種淬火介質的時間應盡量短,以0.5-2s為宜。
(六)對表面不允許氧化、脫碳的管材,應在經過校正的鹽浴爐或保護氣氛爐中加熱。如條件不具備時,可以在空氣電阻爐中加熱,但需采取防護措施。
(七)無錫無縫方管垂直浸入淬火介質后,不作擺動,只作上下移動,并停止淬火介質的攪動。
(八)當管件硬度要求高的部位冷卻能力不足時,可在整體浸入淬火介質的同時,對該部位再實施噴液冷卻,以提高其冷卻速度。
(九)必須放在有效加熱區內,裝爐量、裝爐方式及堆放形式均應確保加熱溫度均勻一致,且不致造成畸變和其他缺陷。
(十)在鹽爐中加熱時,不要靠電極太近,以防局部過熱,距離應在30mm以上。與爐壁的距離以及浸入液面以下的深度,都應在30mm以上。
(十一)分級淬火時,可適當提高淬火溫度,以增加方矩管奧氏體的穩定性,防止其分解為珠光體。
(十二)結構鋼及碳素鋼能否直接裝到淬火溫度或比淬火溫度高20-30℃的爐中加熱。高碳高合金鋼應在600℃左右預熱后,再升至淬火溫度。
(十三)要求淬硬層較深的管材,淬火溫度可適當提高,要求淬硬層較淺的可選取較低的淬火溫度。
(十四)無錫無縫方管冷卻水中不可以有油、肥皂液等臟東西。平常情況下,水溫不超過40℃,油溫不超過80℃。